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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生:
我校2011年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经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批,所有拟录取考生资格全部审核通过,转为正式录取。我校目前正在为考生办理录取通知书和缴纳学费的银行卡, 6 月25日录取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直接到我校招生办领取录取通知书(广园中路248号);感谢社会各界对我校中高职自主招生工作的支持!现将我校2011年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公布如下: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1年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考试正式录取名单
【答考生问】
1.问:对口自主招生被正式录取考生还可不可以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答:被确认正式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如录取考生还想参加高考,不会影响考生在我院的正式录取资格,但不会被其它院校录取,电子档案已经被我校提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仍然可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2.问:被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收费、管理和文凭上有什么不同?
答:实际上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除了招生方式上有所不同及学制二年外,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管理和学籍管理包括毕业文凭等方面同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3.问:为何录取通知书上盖有“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
答:被正式录取并在省招生办备案的考生,通知书均盖有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广东省招生办]录取专用章(盖章内容为: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省招生办的录取专用章使用范围包括本科专科院校录取和中专院校录取。)和我校招生办公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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